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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可以不做伤残鉴定吗?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是不同环节,前者确定是否属工伤,后者鉴定伤残程度。不做伤残鉴定会放弃对应伤残待遇申领权,受伤轻、不影响劳动能力或不主张赔偿可只享基础待遇。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起诉离婚调解开庭吗?起诉离婚调解分诉前和庭前,处理方式有别。诉前调解一般不开庭,成则出调解书解婚姻关系,不成则立案;庭前调解立案后开庭前进行,成则出调解书,败则开庭判决。是否开庭依阶段和结果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结婚一年多,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财产分割,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共同财产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判。若一方有不当行为,可少分或不分,另一方发现可再诉分割。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二婚房产属共同财产吗?二婚房产是否为共同财产分情况判断:一方婚前买且登记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婚姻存续期用共同财产买的是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明确只赠与子女的是其个人财产,反之可能是共同财产;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一般归首付方,但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把人撞残废要坐牢吗?把人撞残废是否坐牢要依具体情况判断。若撞人者负主责或全责且符合交通肇事罪要件,可能坐牢;负同等或次要责任,不构成犯罪但要担民事赔偿;故意撞人则涉嫌故意伤害罪,会受刑事处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分户后拆迁有补偿吗?分户后拆迁是否有补偿要看具体情况。符合拆迁补偿政策,像按户补偿时独立成户,可参与分配;有房屋合法产权或权益,能按比例获补偿;不满足条件,如按面积补偿且无产权,可能无额外补偿。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问题分析:可以。 虽然事情已过去一年,但无论从刑事追诉还是民事维权的角度看,您仍然有权揭发并追究其责任。这类案件我们处理过很多,我这边看不到您电话,您打我电线
母亲刚刚去世,产证上有我和母亲的名字,这套房是2010年的动迁房,母亲和父亲离婚30多年了
公证处终止调查的核心,在于派出所档案中关于“同居关系”的记载影响了母亲婚姻状况的认定。从法律上讲,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不产生配偶继承权;该人已于2004年先于母亲去世,且户口本已于2012年纠正为离婚,其生前是否与母亲存在事实婚姻,均不影响您作为子女的法定继承顺序。 关于房产,产证登记为您与母亲的名字。若为共同共有,需先析出您一半份额,母亲一半作为遗产;若为按份共有,则按登记份额确定遗产范围。由于公证程序受阻,您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将可能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列为被告(若无法确定其他继承人,可列为您已知的其他亲属或由法院依法公告)。诉讼中,您需提交产证、母亲死亡证明、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调解书)、户口本纠正记录、该人死亡证明等材料,请求法院确认您为母亲遗产的合法继承人,并判令房屋中母亲份额归您所有。法院生效判决可直接用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效力等同公证书。 对于档案矛盾,法院会结合民政局无婚史、户口本纠正记录及该人先亡等事实综合判断,您只需如实陈述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即可。
结论:农村土地纠纷至少要先分成三类,因为三类的第一步完全不同,走错门会被直接挡回来。请先对号入座,再看对应的做法。 一、第一类,土地权属争议,也就是这块地到底归谁、界址在哪里说不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特别注意:这一类不能直接去法院打民事官司,必须先由政府处理;而拿到处理决定后只有三十日的起诉期。 二、第二类,土地承包经营方面的纠纷,例如发包方违法收回或者调整您的承包地、承包合同的履行争议、土地流转转包出租中的纠纷。这一类属于民事纠纷,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您选择,不存在必须先经政府处理的问题。 三、第三类,违法占地、违法建房。这一类不受第一类那道前置程序的限制,可以立即请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查处,属于请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书面提出并留存回执,对方不予答复或者拒绝履行的,属于不作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四、还有一类相邻的问题也很常见: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成员资格认定引发的争议。这一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规则,与前三类都不同,需要单独分析。 五、无论属于哪一类,请先把这几样材料准备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承包合同、当年的分地台账与四至记载、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相关决议、现场照片与测量记录、与对方沟通的书面记录。您的问题描述得比较概括,我无法判断具体属于哪一类,也不能替您假定。建议补充说明争议的对方是谁、争的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有没有权属证书、是否已经找过村里或者乡镇,我再作进一步分析。 建议结合具体材料进一步分析。
顾客3个月前来超市消费仅凭口头说我多收了300块钱购物卡!小票也只有正常买商品的306元
结论:这四百元扣得没有依据,您可以要求退还。请先记住一个基本点: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没有罚款的权力。企业罚款权的旧依据早已被废止,现在单位能做的只有在符合严格条件时扣除赔偿款,而不是罚款。 一、为什么单位不能罚款。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至于扣钱,唯一的合法通道是赔偿经济损失:依《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可以从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把这个标准套到您这件事上,单位至少缺三样东西:第一,损失不成立。顾客只是口头主张,而小票显示的是三百零六元的正常商品消费,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多收了三百元购物卡;举证责任在单位,不在您。第二,即便有损失,也必须是因您本人原因造成,并且要有劳动合同的约定作为依据。第三,四百元的扣款金额本身与所称的三百元损失也对不上,更像是罚款而不是赔偿。 三、您可以这样做:第一,书面向单位提出异议,要求说明扣款的依据、计算方式,并要求退还,注意留存书面记录或者录音;第二,索要工资条与扣款记录;第三,请单位出示顾客投诉的书面材料与监控核查结果,口头指认不能作为扣钱的根据;第四,单位拒不退还的,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还有一条更有分量的路径:被扣的部分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第四十六条第一项主张经济补偿。当然这一步要不要走,取决于您是否还打算继续在这里工作,可以作为谈判的筹码先亮出来。 五、另外提醒一点:如果单位在同事面前公开指认您多收顾客钱款、私吞财物,而事实并不成立,可能侵害您的名誉权,相关的会议记录、通报、聊天记录请一并保存。 建议结合具体材料进一步分析。
结论:探望是法律明确赋予您的权利,不是对方给不给的恩惠。他不配合,您有两条路可以走,具体走哪一条,取决于当初的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里有没有把探望的方式和时间写清楚。 一、权利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请注意这里写的是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也就是说对方不只是不得阻拦,还要积极配合。 二、第一种情况: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协议里已经明确了探望的时间与方式。那么对方不履行,您可以直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说明的是,强制执行的对象是负有协助义务的对方,而不是孩子本人,法院不会强制把孩子带走;对拒不协助的一方,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实践中这种压力往往就能促成配合。 三、第二种情况:当初没有约定或者写得很笼统,只写了一句有探望权。这种情况无法直接申请执行,需要先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定探望的具体方式、时间和地点,例如每月第几个周末、几点接几点送、寒暑假如何安排。判决明确以后,再不配合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四、在走法律程序之前,建议先做两件事:一是以书面或者可留痕的方式(短信、聊天软件消息)提出探望请求并记录对方的拒绝,这些记录是日后起诉或者申请执行的直接证据;二是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或者原承办法官出面调解,很多情况下第三方介入就能解决,成本远低于诉讼。 五、有一件事请务必不要做:不要以停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对抗。探望权与抚养费是两项各自独立的权利义务,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对方不履行为由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您停付抚养费,不但换不来探望,还会让自己在后续程序中变得被动。 六、最后补充一点:如果对方长期无正当理由阻挠探望、恶意隔断您与孩子的关系,这一情节在实践中可以作为请求变更抚养关系时的重要考量因素。请把每一次被拒绝的时间与经过记录下来。 建议结合具体材料进一步分析。
结论:能不能推翻,取决于您手里拿到的是哪一份文书,因为不同文书对应的救济路径和期限完全不同。请先把这一点确认清楚,我不能替您假定。另外提醒一句:如果伤情还没做鉴定,那是当前最要紧的事,它可能直接改变案件性质。 一、请先分清您拿到的是什么:一是对打人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二是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三是治安调解协议书;四是什么书面文书都没有,只是口头告知了处理结果。请要求办案单位出具书面文书并留存,没有书面文书就没有救济的对象,这是第一步。 二、按文书类型对应救济:如果对处罚决定或者不予处罚决定不服,您可以自知道该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两者由您选择。但有一个重要例外: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提起行政诉讼,直接起诉会被裁定不予受理。另外请注意,先选择复议的,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的期限只有十五日。 三、如果公安机关对您的报案不予受理、不予立案或者迟迟不处理,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涉及刑事立案的,您还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请求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四、伤情鉴定这一步不能省。请书面申请对您的伤情进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达到轻伤及以上的,就不再是治安案件,而应当按刑事案件追究打人者的责任,处理力度完全不同;未达轻伤的,才按治安案件处理。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申请,这个期限很短,请收到当天就通读并决定。 五、赔偿是另一条线,与公安机关怎么处理无关,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构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诉讼时效三年。 六、请注意:如果此前已经签过治安调解协议并写明一次性了结,再主张赔偿会比较被动,请先翻出协议看清楚措辞。全部病历、票据、报警回执、笔录相关材料请一并保存。 建议结合具体材料进一步分析。
我在企业 7年半,有已授予未归属股权,现在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导致股权失效我应该怎么做?
完整方案(三大诉求:2N赔偿金、年终奖、已授予未归属股权) 先把核心裁判底层逻辑先说清楚: 关键点:如果法院最终认定【公司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能依靠股权激励协议“员工离职股权失效”条款直接清零你的未归属股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159条:当事人为自己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视为条件成就。 简单讲:本来你持续在岗就能逐步归属股权;是公司主动违法辞退你,人为切断服务期,不能让你承担股权作废的后果。 ⚠但是!实务存在两类风险,我会一并写明,同时区分【劳动仲裁诉求】与【股权维权路径】。 一、先拆分你的三项诉求,区分难易、程序、风险 诉求1: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2N赔偿金(成功率最高) 1. 前提:公司没有合法理由单方辞退(无严重违纪、不胜任、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等法定解除理由),属于违法解除。 你在职7年半,折算 8个月工资×2=16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2. 举证重心: 保存解除通知书、聊天记录、辞退通知;解除合法性由公司举证。 劳动仲裁受理,属于标准劳动争议。 诉求2:年终奖 裁判主流规则: 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公司违法解除导致你无法满足“发放时在职”条件,过错在企业,无权拒发年终奖。 ✅证据:往年年终奖发放流水、薪酬制度、录用通知、年终奖方案。 诉求3:已授予、未归属限制性股权【难点重点】 最重要两大现实分歧(全国没有完全统一裁判标准) 1. 情形A(有利判例,北上广多地支持) 股权激励依附劳动关系,公司违法解除,恶意阻断服务期,应当加速归属股权,或者赔偿股权对应的市场价值损失。 2. 情形B(不利风险) 部分仲裁委劳动仲裁不直接受理股权确权、过户请求。 区分两种股权模式: ① 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需要工商登记、平台持股) 仲裁一般不处理“过户、确权”,劳动仲裁只能主张股权对应的财产损失赔偿;想要拿到实体股权,后续需要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合同纠纷,依据股权激励协议)。 ② 虚拟股权、分红权、增值权:基本可以在劳动仲裁一并主张损失。 ⚠重大红线: 不要直接口头要求“把股权判给我”,要准备两套方案: 方案A:优先请求确认股权加速归属,完成解锁; 方案B:备选方案,若无法交付股权,要求赔偿股权公允价值损失。 致命风险: 仔细通读《股权激励协议》! 重点查找条款: 是否写明:仅员工主动离职、严重违纪解除,股权作废;没有包含【公司主动违法辞退】的情形。 如果协议笼统写:任何原因劳动关系终止,未归属股权全部失效,公司会拿这条抗辩,博弈难度加大。 二、维权完整分步操作(时间顺序) 阶段1:协商阶段(仲裁前,优先书面沟通,留存全部记录) 书面正式发函(微信/EMS邮件均可),明确三项诉求: 1.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要求支付2N违法解除赔偿金; 2. 足额支付本年度年终奖; 3. 本次解除系公司单方辞退,非本人主动离职,不得依据股权激励协议直接清零已授予未归属股权,要求按计划完成股权归属;若公司坚持作废股权,应当赔偿股权全部价值损失。 同时书面要求对方:7日内书面答复,否则启动仲裁与诉讼。 不要随便签署任何【一次性了结、放弃股权/奖金】的和解协议。 阶段2:证据清单,现在立刻整理 劳动仲裁必备(2N、年终奖) 1. 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记录,证明7.5年工龄; 2. 公司出具的辞退通知(书面、聊天记录、录音); 3. 历年年终奖转账记录、薪酬通知,证明年终奖发放惯例; 4. 解除前12个月全部工资流水(核算平均工资,包含奖金)。 股权相关核心证据(重中之重) 1. 《股权激励授予通知书》、完整股权激励协议、授予邮件; 2. 股权数量、归属时间表、解锁条件; 3. 公司通知“股权作废”的聊天/书面通知; 4. 公司估值、同类股权交易价格(后续用于计算损失金额)。 阶段3:正式维权两条路径分开执行【重点区分,避免走弯路】 路径一:劳动人事仲裁(处理:2N赔偿金 + 年终奖 + 股权损失主张) ✅受理范围:违法解除赔偿金、年终奖基本100%受理。 ⚠股权部分各地仲裁口径不同: